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标准,以丰富多彩的服务内容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结合工作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北省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大纲(试行)》,内容如下:
一、工作性质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具体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下简称各学校)在完成国家课程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为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以学校为主承担、基于学生自愿、面向有需求的学生、具有公益属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课后育人服务。
二、服务对象
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在校学生。
三、工作原则
(一)学校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学校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场地、资源等优势,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使学生的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吸纳各方面力量参与课后服务,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务品质。
(二)学生自愿与主动服务相结合
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同时,学校要采用多种方式面向家长和学生加强课后服务各项政策和服务内容宣传引导,充分考虑各类学生的不同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课后服务需求。
(三)教师参与与统筹安排相结合
鼓励和支持教师在保质保量完成正常工作职责前提下,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学校要合理安排教师的作息时间,积极探索“弹性上下班制”,统筹安排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参加课后服务,保障教师必要休息时间。
(四)公益普惠与成本分担相结合
学校课后服务应体现公益普惠性,能够免费提供的资源和服务应免费提供。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所需经费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筹措到位。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应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减免或补助。
(五)教师指导与学生自学相结合
课后服务期间应以学生自主学习和活动为主,学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源,引导、鼓励学生培养自我管理、自我成长的习惯和能力。教师要正确处理课堂教学与课后服务的关系,课堂要“应教尽教”,尽量让学生在课堂学足学好。对于“应学未尽学”或者有其他学习困难的学生,允许进行个别辅导,帮助其“应学尽学”,但不得把课后服务作为课堂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上课、讲授新课。
四、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的主要内容分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两部分,其中作业辅导部分包括自主作业和学业补习与拓展等内容,素质拓展活动部分包括科普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劳动类、阅读类、德育实践类、校外活动类及其他活动等内容。
1.作业辅导
各学校能够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不断提高作业设计质量。能够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1)作业管理。各学校能够完善作业管理,系统设计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探索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及跨学科综合性作业。能够实施学生作业总量科学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倡导学校开展每周1天无作业日。
(2)优化指导。各学校的一至二年级,能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安排教师完成学生课堂基础性巩固练习的指导,针对学生实际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能够坚持鼓励为主,精准反馈纠偏。做好家校沟通,共同培养学生良好学习和生活习惯。各学校的三至九年级,能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基本完成,七至九年级大部分完成)。教师能够落实学生分层作业指导,对学生作业要认真批改,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反馈,帮助学生分析学习存在的问题,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科学引导非寄宿制学校学生回家后开展适宜的体育、劳动、阅读、文艺等活动,逐步提升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培养学生良好学习和生活习惯。
2.素质拓展活动
各学校能够从实际出发,坚持“一校一案”原则,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完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开展以社团或兴趣小组为主的,丰富多彩的科普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劳动类、阅读类、德育实践类、校外活动类及其他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成长需求。
(1)活动项目。一是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原则,将课程教育目标和课后服务紧密结合,开设的各种活动项目必须服务学生全面成长需要。二是坚持学生自愿为主,多种方式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培养学生兴趣特长,促进全面发展。三是充分依托区域资源优势,发挥学校特长,开设特色社团课程,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2)师资构成。一是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加强教师能力培养,深挖潜力,持续发展。二是积极引导退休教师、团校校外辅导员、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高校学生志愿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有吸引力的服务。三是建立完善家庭、学校、社会协同机制,密切家校社沟通,开展家长及社会人士课后服务志愿活动。
(3)渠道拓展。一是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遴选出的行为规范、信誉度高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名单中,按照相关要求适当引进相关资源参与课后服务,并落实动态管理评估退出机制。二是各学校要深化校际帮扶机制,结合集团化、学区化、结对帮扶等办学模式改革,根据实际采取走教、支教、挂职锻炼等形式,组织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三是各学校可就近利用青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企事业单位等实践场所,组织学生开展公益性研学实践活动,开阔学生视野,提升综合素养。
(二)服务时间
原则上各学校应全面推行每周五天、每天不少于2个小时的“5+2”课后服务模式,实现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结合实际,小学可按照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合理确定服务结束时间;非寄宿制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结合实际需要开设自习班。各学校根据实际为有需求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寄宿制学校要严格《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日常教育教学管理的通知》(冀教基〔2022〕2号)要求,统筹安排好课后服务和学生课余学习生活,充分保障学生寝前准备与睡眠时间。开展寒暑假等非工作日学生托管服务的学校,服务时间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建议。
(三)服务方式
服务方式包括放学后托管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就餐午休服务、假期托管服务等。其中应以放学后托管服务和初中晚自习服务两种方式为主,严格按照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两部分服务内容推进落实。
1.免费线上学习服务
各学校在课后服务时间可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河北基础教育在线教学资源平台”等线上教育资源,向学生免费提供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各学校要加大课后服务数字化教育资源的宣传推广使用力度,鼓励建设学校网络平台,满足学校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开设课后服务社团活动等多样化需求,推进学校教育资源均衡发展。
2.就餐午休服务
各学校要坚持教育为民导向,可根据学生需求,因地制宜为在校生提供“阳光午餐+课后服务”服务。学校的供餐设施设备及午餐管理相关工作要符合相关标准,要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沟通合作,确保午餐供应健康安全。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学生午休服务。开设必要的午餐教育课程,鼓励开发符合实际的午餐管理系统。
3.假期托管服务
寒暑假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以看护为主,可因地制宜拓展服务内容。有条件的学校组织开展寒暑假等非工作日学生托管服务,为学生创设丰富多彩的假期学习生活环境。一是开放功能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校内劳动实践场所、学校儿童之家等校内资源设施。二是开设游戏活动、文体活动、成长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等社团项目。三是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博物馆、科技馆等社会教育资源,多途径、多形式提供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四是积极对接当地企事业、社区等单位为学生提供假期教育实践服务。
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探索将服务内容向更加高质量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延伸,将服务方式向校内外结合延伸,将服务时间向寒暑假等非工作日延伸。